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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工作计划 

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立足全面建议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继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基础条件,努力创新监管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深化行政管理改革,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民众,务实创新,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为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加强教育和引导,继续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制订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看书和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工作热情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为顺利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要积极倾听和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抓好思想交流和引导,努力营造出既有严谨纪律、作风,又有“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促进班子团结、队伍团结,提高队伍更具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树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深入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举措,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着力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提高全体在职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三)加快 “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 建设的步伐。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学习、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内容,创新考评方法,加强领导、指导和检查,推动学习、创新、服务的制度化、科学化。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依法行政的正常运行并取得实效。加强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公务员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意识、效率和水平。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以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和良好的公共行政管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服务于民众。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指定专人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年初完成办公用地的征办工作。

(二)按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和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要求,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加强与市发改委的联系与配合,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事项,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促进配套资金的落实,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益,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局域网络,建立和规范电子政务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公众服务网站,尽快实现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公共行政服务能力,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综合协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柳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求援预案》,逐步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及其响应机制。

(二)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加强有关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继续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交流工作。

(三)在重大节日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四个节日前,组织农业、工商、卫生、商务、技监、畜牧水产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四)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构建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拟定今年3月份组织有关部门赴外省考察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4月份召开“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部门职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每月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市技术监督局、市电视台健康人生栏目组合作,编制十期食品安全专题知识节目,介绍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中小学设置食品安全知识课程情况的调研;按照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四、加强跟踪检查,巩固GMP、GSP认证工作成果

制订2006年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完成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跟踪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同时,加强对未换发证的3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引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GMP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完成2004年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含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巩固GSP认证成果,从根本上推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积极推动GAP工作的开展,按照GAP要求的规模指导企业开展穿心莲、罗汉果、一点红等GAP基地的建设和组织认证。

五、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水平

(一)开展以“诚信单位评比活动”为载体的信用评比工作,积极推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二)深入推进“两网”建设,探索建立新农村药品监管模式,促使“两网”建设工作从“数字型”建设向“功能型”建设转变。监督网建设方面,重点应加强对“三员”的培训和考核,完善考聘机制,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早日把“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供应网建设方面,积极探索“两网”建设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结合的机制,同时规范村级卫生室和诊所的药品管理,争取对不同基础的农村医疗机构实施分类指导,抓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的建设工作,从终端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三)强化药品经营监管,进一步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结合GSP认证工作,加强对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的指导;进一步提高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结合GSP认证、GS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管,依法加大对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督力度,注重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和GSP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经营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

(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建设,逐步推广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设立专(兼)职ADR报告信息员制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质量和数量,同时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预防保健机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提高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的同时,配合宣传、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对违法广告的专项治理,加强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及时移送违法广告,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六)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积极协助区局做好医疗机构制剂文号换发的宣传、教育和文号换发工作,整体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引导辖区医院做好医疗机构制剂档案的建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水平;同时,以学习、宣传、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契机,履行特殊药品监管职责,结合禁毒及海洛因成瘾社区治疗的监管开展工作,防止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一)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书面记录制度,重点对多次出现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单位及其品种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管目录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制假售假和屡教屡犯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坚决予以打击。

(二)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打假工作长效协作机制和与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媒体曝光度。保持高压态势,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坚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做好案件的协查和查处工作,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

(三)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

2.开展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制剂标准和规范,制止医疗机构制剂未经检验合格即用于临床的行为,规范制剂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坚决查处无制剂批准文号和超范围配制制剂的行为。

3.开展角膜接触镜经营、使用的专项整治。规范角膜接触镜经营、验配企业经营行为,依法办理经营许可手续;清理、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和经营、使用无注册证产品违规行为。

4.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监督检查。联合工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展销活动采取全程监督,对参与展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利用展示会、推广会之机扩大宣传疗效和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5.会同卫生等部门开展对全市个体门诊、特色门诊、社区服务部购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行动。

6.开展疫苗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按照“渠道规范、冷链购销、产品追踪”的原则,重点加强对疫苗流通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疫苗的违法行为。

7.开展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心脏起搏器、骨科内固定器材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经营使用采供血、输血及相关的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证产品进行依法进行查处。

(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机制。根据全国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计划的精神,及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检验机构之间的协同和配合,探索监督抽验的新模式,降低检验成本,提高监督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006年,重点对乡村卫生院(室)、诊所的药品监督抽验;继续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督抽验工作;对屡次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刊登违法广告的药品品种,要重点监督检查和抽验。

七、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项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县分局一把手以及市局机关科室(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月30日前,各县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局机关科室(队)负责人向局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继续实行纪检组长与分局“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五个不许”、自治区党委“六条规定”、区局 “八条禁令”,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切实抓好全系统的廉洁自律工作。

八、完成好柳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柳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的同时,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之中,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认真落实好年度的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巩固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推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工作成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完成好考评细则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2年部委局8号令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职责范围内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市场秩序,抓好本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按照我局的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动员全系统的干部职工深化对定点帮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对融安县雅瑶乡苏田村的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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