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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名称查看工作职责)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业务科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稽查队工作职责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协调科工作职责  
       监察室工作职责                              医疗器械科工作职责  
       市场监督科工作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职责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的法定标准及企业标准。
  (四)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五)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六)依法监督辖区内药品流通;监督抽查药品的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监管中药材市场。
  (七)依法监督管理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依法审查或审批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监营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
  (九)协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检查。
  (十)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2-2628780 2628789(传真)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采集、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管理和统计、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调涉外事务。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法制监督职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负责药品监管执法监督和组织执法大检查。联系电话:0772-2628780。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直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档案管理、计划生育、职称和外事行政工作;指导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制订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电话:0772-2628781。
 【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的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本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监督举报电话:0772-2628787。
 【市场监督科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证;协助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联系电话:0772-2628782。
 【综合业务科工作职责】

  监督药品生产质量、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的实施;依法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协助做好有关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事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法定标准;协助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协助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依法监管医疗器械(含特种药械)的科研和生产。联系电话:0772-2628783。
 【稽查队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稽查工作,监督抽验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协助做好药品质量公报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负责对举报投诉和上级布置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处罚违法违规的责任人。举报投诉电话:0772-2618858。
 【食品安全协调科工作职责】

  依法行使对本行政区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不代替现有各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本行政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助组织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认定,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购销规则;负责对保健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保健品广告的检查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72-2620887。
 【医疗器械科工作职责 】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行为;配合区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检查;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对医疗器械广告进行备案检查。联系电话:0772-2616150。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作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股、综合业务股和市场监督股。其职责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应科室基本相同,但办公室增加人事教育的职责。同时,设纪检组,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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