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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融安县分局根据上级要求及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措施,以“四结合”的方式,全面部署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与实施药品GSP情况相结合,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GSP条款实施执行,药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与兴奋剂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检查企业制度管理是否执行到位,查看处方审核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含兴奋剂物质药品是否及时贴上“运动员慎用”标签,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等。
三是与查处“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治理相合。重点是检查药品冠以“消字、卫字”等非药品形式进行生产和销售。凡是以药品冒充非药品销售的全部予以撤柜。
四是与药品抽验相结合。对不按照药品标准储存的药品,易变质的以及有违法宣传广告的药品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抽验。
目前融安县分局已检查了60家药品零售企业,从检查情况看,各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渠道基本正规,验收记录基本符合要求,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均能按照要求销售,对“以药品冒充非药品”管理存在问题的8家药店责令其限期整改,监督其将相关的产品当场销毁。目前,经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15份,立案查处24起,罚没款合计3.3万元,
抽验的药品有17个批次,不合格的为14个批次,不合格率为82.4%。下一步,该分局将对各项专项检查以“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复检,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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