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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监督管理方面具备哪些职能?
02.现在市场上药品价格虚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怎么不管?
0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
04.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05.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
06.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07.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如何划分的?
08.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零售药店是否能销售处方药?
09.如何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10.使用非处方药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11.怎样合理使用抗生素?
12.常用抗生素有哪些不良反应?
13.如何简便有效的识别真假药品?
14.国家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5.什么是麻醉药品?
16.麻醉药品的品种范围有哪些?
17.什么是精神药品?
18.精神药品的品种范围有哪些?
19.滥用精神药品的危害性有哪些?
■01.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监督管理方面具备哪些职能?
  答: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依法行使对柳州市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不代替现有各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本行政区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组织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认定,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购销规则;负责对保健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保健品广告的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02.现在市场上药品价格虚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什么不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实提供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拒报、虚报、瞒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由此可知,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是不属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药品价格的问题应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了解、投诉。
■0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长期以来,药品广告监管分离、药品广告监督秩序不清晰,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竞争秩序,而且严重危及公众的用药安全。根据法律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药品广告审查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包括药品广告在内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了负责药品广告审查工作之外,本条规定还要对其批准后已经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药品广告,应当向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即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检查的重点是实际发布的药品广告在药品功能、主治或作用、适应症及药理、药效等方面的宣传是否超出批准的范围,是否会给消费者用药造成严重的误导并导致严重的不合理用药和危及用药的安全和有效。通报内容应该包括违法药品广告名称、企业名称、广告批准文号、批准的内容、违法宣传的内容、宣传的时间及不良影响程度、依法处罚的具体意见等。
  由此可明确:药品广告审批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广告时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违法药品广告处罚单位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04.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处方药英语称 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此已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本质的属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是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处方药主要是用于治疗各种消费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
■05.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
  答: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建国以来,我国已先后实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管理,目前正在进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06.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是:加强处方药的监管,规范非处方药的监管,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从药品监督管理出发,此举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监管措施之一,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遏制过去不合理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合理使用药品;从广大消费者对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出发,通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使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体现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保护和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水平的正确决策。
■07.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如何划分的?
  答:我国上市中、西药品有上万种,哪些能作为非处方药,不是由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自行决定的,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遴选并批准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是根据“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遴选原则,由医药学专家从我国已上市药品中遴选出的,现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布。
■08.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零售药店是否能销售处方药?
  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第八条明确规定,凡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可以经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包括甲、乙两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只能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09.如何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答:俗话说“是药三分毒”,非处方药虽然是经过医药学专家的严格遴选,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但它们仍然是药品,因此,在使用时同样要十分谨慎,切实注意下述几点:
  1.通过各种渠道,充实、提高个人的用药知识,作为自我药疗的基础,便于小病的自我判断。
  2.正确选用有国家统一的标识的非处方药。
  3.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了解其适应症,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4.认真检查所选药品有无批准文号及非处方药“登记证书编号”。
  5.注意药品的内外包装是否有破损及有效期。
  6.严格按说明书用药,不得擅自超量、超时使用,若有疑问要向医师咨询。
  7.按要求贮藏药品,放置于小儿不可触及处。
■10.使用非处方药的几种常见误区
  答:为了正确对待、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物,对用药中出现的常见误区有必要加以讨论,现列举如下,以供患者借鉴。
  1.“老毛病”现象
  某些患者凭着自我感觉不适,或个别明显体征,自我判断是“老毛病”,便不加思索选用过去曾用的某药。如此这样反复选用某药,将会造成一些不利因素。如:(1)有可能因某种药的多次反复使用,而产生药源性疾病。而且老毛病复发,其诱发因素并非相同,某些临床体征并非完全一致,原来所用药物也难以兼治新出现的并发体征。(2)反复长期使用某种药极易产生耐药性,使某药用量要加大,但效果并不佳,毒副作用反而增强,导致病情恶化。
  2.药物用量随意增减
  有些病人用药不能按时定量,疗程不分长短,忘服、漏服、乱服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的病情稍有好转,不适感觉明显减轻时,就不想再用药;有的因工作忙或其他原因,用药不便而忘服;有的为治病心切,急于求成而乱服,使用剂量随意加大,或在短时间内频繁更换品种,这种不规范用药,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易导致耐药菌种增多,二重感染等,使病情复杂化,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使用非处方药,应该参照药物说明书上的规定,严格掌握用量和疗程,这样才能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自诊不明,模仿他人用药现象
  有的病人自诊不明确,感到某种疾病症状与他人相似,就模仿他人用药,却忽视了一人会有多种疾病共存,同一种疾病会有多种症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即使疾病相同,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个体差异和不同诱发因素等。如常见的细菌性肺炎,共同的临床表现为发热、咳嗽、咯痰、胸痛、白细胞数增高等,按病因不同,可分为链球菌性肺炎、金黄色葡萄球菌性肺炎、绿脓杆核菌性肺炎等,根据其致病菌种,症状性质、急缓程度等不同情况,所用药物也就必然不同;还应该注意到同一药物对于不同的病人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要因病、因人科学地使用非处方药物,才能达到预期的疗效。
  4.多药并用现象
  一部分医患双方都有这种心态,对一时难以确诊的疾病,采取多药并用,认为可达到防治兼顾,事实上无指征的多药并用,必定会搅乱人体正常防御功能,易引起药物与药物、药物与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增高,有时会产生并发症使病情加重,有时会掩盖病情症状,延误对疾病准确诊断和治疗的机会。所以对可用可不用的药物不要用,能用单一药物就不宜多药并用。
  5.家庭药品久备不常用现象
  有些人为备急用,总是多买些药作为家庭备用药,以便偶尔用之。由于患者缺乏对药物基本知识的了解以及家庭保存条件的限制,不能按药物的特性加以贮存保管,有些药物因吸潮、霉变、过期而造成浪费。因此家庭用药不宜久备,不宜多备,在保管上要按照药物的理化性质,采取避光、防湿、低温、密闭等相应措施,经常查看、更换、确保家庭备用药品的质量。
  为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提倡建立自我保健用药记录卡,详细记录健康状况、所生疾病发展过程、所用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以及用药前后变化情况等内容,作为自身保健档案资料,通过这样不断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科学、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物、提高健康素质将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1.怎样合理使用抗生素?
  答:由于抗生素可用于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有的人就将抗生素作为万能药,不管得了什么病,都用抗生素治疗。但滥用抗生素,可引起许多不良的后果。因此强调合理使用抗生素,重视抗生素的毒副作用是很有必要的。那么,该如何合理使用抗生素呢?
  1.病毒性疾病不宜用抗生素治疗。上呼吸道感染以及咽痛、咽峡炎,大部分是病毒感染所致,因此这类疾病无需抗生素而应使用病毒灵、病毒唑等抗病毒药物以及中草药治疗。
  2.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生素。但如果受条件限制或病情危急,亦可根据感染部位和经验选用,然而可靠性较差。一般情况下,呼吸道感染以革兰氏阳性球菌为多见。尿道和胆道感染以革兰氏阴性菌为多见。皮肤伤口感染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多见。
  3.抗生素可以治病,同时也会产生副作用,没有一个抗生素是绝对安全而无副作用的。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损害第八对脑神经而造成耳聋。青霉素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还会引起皮疹和药物热。应用广谱抗生素如四环素等会使体内耐药细菌大量生长繁殖,而引起新的更严重的感染,因此使用抗生素应有的放矢,不可滥用。
  4.新生儿、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的人应避免或慎用主要经肝脏代谢和肾脏排泄的毒性较大的抗生素。
  5.预防性应用抗生素要严加控制,尽量避免在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生素,因其易导致过敏反应,也易引起耐药菌株的产生。
■12.常用抗生素有哪些不良反应?
  答:抗生素可以治疗各种病原菌,疗效可靠,使用安全。但由于个体差异以及长期大剂量地使用等问题,也可引起了各种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由于个体差异,任何药物均可引起过敏反应,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易引起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的药物主要有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氨基糖类、四环素类、氯霉素、洁霉素、磺胺类等抗生素。
  2.肝损害:通过直接损害或过敏机制导致肝细胞损害或胆汁郁滞的药物主要有四环素、氯霉素、无味红霉素、林可霉素等。
  3.肾损害:大多数抗生素均以原形或代谢物经肾脏排泄,故肾脏最容易受其损害。主要有氨基贰类(庆大毒素等)、磺胺类、头孢菌素类(尤其是第一代)、多粘菌素B、二性霉素B等。
  4.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减少,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主要见于氯霉素、抗肿瘤抗生素(阿霉素等)、链霉素、庆大霉素、四环素、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5.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和便秘等消化道反应:较多见于四环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氯霉素、制霉菌素、灰黄霉素、新霉素、头孢氨苯等。
  6.神经系统损害:可表现为头痛、失眠、抑郁、耳鸣、耳聋、头晕以及多发性神经炎,甚至神经肌肉传导阻滞。多见于氨基威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等,以及新霉素,多粘菌素B等。
  7.二重感染: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由于体内敏感细菌被抑制,而未被抑制的细菌以及真菌即趁机大量繁殖,引起菌群失调而致病,以老年人、幼儿、体弱及合并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为多见。以白色念珠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口腔、呼吸道感染以及败血症最为常见。
  8.产生耐药:目前国内金黄色葡萄球菌对青霉素G耐药率可达80%~90%,伤寒杆菌对氯霉素耐药可达90%以上,革兰氏阴性杆菌对链霉素、庆大霉素耐药率达75%以上。因此,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避免不合理滥用抗生素。
■13.简便有效的识别真、假药品的方法
  答:一看批准文号
  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药品实施新的批准文号,废止原批准文号[×卫药准字]和[×卫药健字]。新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数字,字母用拼音字头表示药品类别,数字表示批准药品生产的部门、年份及顺序号。假药常使用废止的批准文号。
  二看生产厂家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规范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等,便于患者联系以辨真假。假药中此类项目的内容往往不全。
  三看药品包装
  合格药品的外包装质地好、字体和图案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防伪标志亮丽。假药的外包装质地差、字体和图案印刷粗糙、色彩生硬、防伪标志模糊。
  四看药品说明书
  合格药品说明书的纸张好,印刷排版均匀,连最小的字体也十分清晰,内容准确齐全,适应证限定严格。而假药说明书的纸张质量差、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排列有误、随意夸大疗效和适应范围。
  五看批号和日期
  合格药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三项缺一不可,字迹多为激光打印。假药常三项中缺一至两项,而且打印的字迹多为油印。
  六看药品外观
  仔细观察假药的外观,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片剂:药片颜色不均匀、变色、出现斑点、粘连、松片、潮解等;糖衣片表面褪色露底、裂开、发霉。
  注射剂:出现变色、混浊、沉淀、结晶、絮状物等。
  水剂:出现沉淀、结晶、发霉、絮状物。
  冲剂:出现发粘、结块、溶化、颗粒不均匀。
  膏剂:出现失水、干涸、水油分离、有油败气味。
  为了谨防买假上当,广大患者应注意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而且保存好药品包装、说明书和发票。切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所或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警惕打着免费讲课、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
■14.国家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答: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5.什么是麻醉药品?
  答: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16.麻醉药品的品种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生产、供应、使用的麻醉药品品种包括:①阿片类:阿片、阿片粉、阿片酊等。②吗啡类:吗啡、盐酸吗啡、盐酸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盐酸吗啡片等。③盐酸乙基吗啡类:盐酸乙基吗啡、盐酸乙基吗啡片、盐酸乙基吗啡注射液等。④可待因类:可待因、磷酸可待因、磷酸可待因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片等。⑤福可定类:福可定、福可定片等。⑥可卡因类:可卡因、盐酸可卡因等。⑦合成麻醉药品类:度冷丁、度冷丁注射液、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等。⑧中药生药类:罂粟壳。
■17.什么是精神药品?
  答:精神药品系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18.精神药品的品种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生产、供应、使用的精神药品品种有:第一类:司可巴比妥、安钠咖、咖啡因、复方樟脑酊等。第二类:异戊巴比妥、格鲁米特、戊巴比妥、安定、苯巴比妥等。
■19.滥用精神药品的危害性有哪些?
  答:精神药品的滥用日趋严重,已引起有关国家的高度关注。由于精神药品可产生依赖性,形成所谓的“药瘾”,即会损害人体的健康,也会引起一系列家庭及社会问题。如长期服用安眠酮、导眠能等精神药品的病人,在突然停药、减少药量时,会出现全身不适,心慌、流泪、多汗、抽搐、易发脾气等表现,有的会产生幻觉、妄想、癫痫发作等;长期服用精神药品往往会导致慢性中毒,其症状表现为:消瘦无力、胃肠功能紊乱、性功能减退或消失,记忆力和理解力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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